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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丹麦居留许可(留学)

 申请居留许可(学生签证)的材料必须于周一至周四早 09:00–11:00 递交到使馆。同时预定申请人面试时间。申请人面试于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4:00–16:00 进行。
(您必须首先获得丹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才可在丹麦使馆申请赴丹麦留学许可。如您想咨询丹麦学校情况,请您自行联系。)


     申请须知
每位申请人应填写两张红色申请表并贴上两张两寸近照。表格必须完整及正确地用英文或丹麦文填写。申请人在表格及附件(郑重声明)和相关文件上亲自签名,并对所填内容负全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09:00-11:00,丹麦和中国假日除外。
地址: 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 ; 邮编: 100600
电话:+86 (10) 8532 9900
传真:+86 (10) 8532 9936  
E-mail: bjsamb@um.dk
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护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丹麦大学的邀请信(如果邀请方承担旅费,请在信中说明)
3.可任意支配的资产证明,证明可承担支付申请人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共 50000 丹麦克郎。证明材料可为下列文件一或多项:
-  奖学金
-  学生贷款
-  与申请人同姓名的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货币为美元或丹克郎。
-  第三方承诺申请人的经济担保,担保申请人在丹麦期间上述金额会提供给申请人支配。
4.工作单位或有关方面同意出国留学的证明。中英文各一份,领导签字并盖章。
上述所有文件需要提供原件。
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也有权要求申请人前来面谈。所有材料均需用英语或丹麦语。
除两张申请表格外,请将其它文件用A4纸复印一套。在收齐所有文件之后本使馆会把申请转给丹麦移民局。移民局需要2-3个月左右来做出决定。一旦有结果本使馆会尽快通知申请人。
费用
申请费用为900人民币。 如需回寄护照,请另付特快专递费。无论申请是否成功,费用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