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签证指南 > 欧洲欧洲

如何在瑞士和中国登记结婚

          
   前往瑞士结婚的申请者, 应该到本使馆签署 << 结婚申请书 >> 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请提前预约
来使馆时间并携带本人护照和以上所列材料.
             需要向本使馆提供的材料
a) 中国公民(申请者)应提供
•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 ( 结婚后办理的婚前婚姻状况证明不再经外交部认证 )
•注明父母情况的出生证明
•居住证明
•国籍证明
•结婚证 ( 如果在中国举行的结婚 )
b) 瑞士公民 ( 申请者 )
•户籍卡复印件
•瑞士护照复印件
•注册确认书 ( 如果不是在瑞士办理的注册 )
使馆收取办理结婚手续费. 
               如何处理中文文件 
•以上材料应以公证书形式送交本使馆并有法文或德文, 意大利文和英文译文,有效期至少在六个月以上。
•在瑞士登记所需的所有婚姻状况材料必须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才能使用. 以下地址是外交部受权单位,申请者可与其联系,以 便办理认证手续。
中国旅行社总社签证办公室(认证)
北京市东交民巷8号 100005
电话:65593748
传真:65128908
               其他信息 
妻子的姓氏,妻子姓氏应取决于居住国法律
1. 中国
a) 妻子婚后保留原姓氏.
2. 瑞士
a) 妻子改为丈夫的姓, 或
b) 妻子原姓氏后加丈夫的姓, 形成复姓, 或
c)夫妻可以申请使用女方姓氏.
在中国居住的瑞士籍未婚妻可以申请根据瑞士法律选择其姓氏.
所有关于姓氏的申请 / 声明必须在婚前办理.
               国籍 
  夫妻双方不可能通过结婚取得对方的国籍, 因此, 双方保留各自的国籍. 
                前往瑞士  
   前往瑞士结婚或者定居的中国公民应申请签证。使馆将您的申请材料转回瑞士外籍警察局。受理时间需要2-3个月。如果准备在瑞士结婚,请您在签署 << 结婚申请书 >> 的同时申请签证。

            在中国登记结婚
本使馆没有婚姻部门, 因此, 不能签发结婚证.
在中国婚姻部门登记结婚:一般情况,瑞士公民应提供本人护照和一份由原籍乡签发的户籍卡。该卡片应翻译成中文并由原籍州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到中国驻瑞士大使馆 ( Kalcheggweg 10 , 3006 Bern, Tel.. : 031 / 351 45 93, Fax : 031 / 351 45 73 ) 办理认证.
鉴于各国家的结婚手续不同, 请先到您准备登记结婚所在地的有关婚姻部门咨询。